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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州中院发布前5年医疗纠纷案情况 三甲医院被告最多

近年来,由医疗纠纷引发的医闹、伤医等问题,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。

医患矛盾为何如此激化?医疗纠纷发生后,解决起来困难重重的问题怎么破?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昨日发布了2010年至2014年,广州两级法院医疗纠纷官司审判白皮书,对前5年的医疗纠纷案件暴露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,并提出建议和对策。

[问题]

病历错写、漏记,化验单“张冠李戴”,加剧矛盾

广州中院称,除了群众看病难、看病贵等问题没有根本缓解,从体制上给医患关系紧张埋下了隐患之外,由于医患之间沟通不充分、医院方面对一些信息告知不足,也导致了医生和患者之间难以建立信任,容易引发纠纷。

“现实中,医护人员一般都很繁忙,没有时间耐心解答患者的疑问,这会让患者感觉不受重视和尊重,加剧不信任。”广州中院副院长向金华称。

许多医疗案件中,患者一方往往会揪住医院病历存在的问题不放。而医院方面确实也出现了病历书写不严谨,出现床号写错、时间写错、麻醉药剂量等重要信息漏记、甚至一个患者的化验单错贴到了另一个病历中的现象。以及存在医院修改病历不规范,甚至篡改病历等问题,让患者普遍对病历的真实性提出质疑。

有鉴定机构随意拒绝受理疑难案件

广州中院称,由于目前入选广东省医疗损害鉴定名录的机构只有20家,有实力的司法鉴定机构少,法院在医疗鉴定机构的选择上余地不大。

司法鉴定机构开展医疗损害鉴定,是否要召开医患双方参与的听证会,是否要咨询临床专家以及咨询何种水平的专家,均没有强制性要求,“基本由鉴定机构自行决定”。

另外由于鉴定机构少,要排队,鉴定人手缺乏,往往一个案子需要半年甚至一年才能完成鉴定,导致案件审理的周期被拉长,矛盾迟迟得不到解决。

甚至有的鉴定机构被选定为鉴定单位后,一看到是疑难复杂案件,或者当事人矛盾尖锐,就找理由不接受委托或者终止鉴定,导致审判无法顺利进行。

[对策]

严格管理病历,保障公信力,也要打击“医闹”

广州中院建议称,医院方面应当尽量规范诊疗行为,减少诊疗失误。医院和患者之间要充分沟通,保障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。医院方面还要严格执行病历管理制度,保障病历制作的公信力。

向金华称,相关职能部门在依法保护患者合法权利的同时,也要严厉打击“医闹”等现象,引导理性维权。“医疗机构也要破除不闹不理、小闹小理、大闹大赔的思想。”

针对医疗鉴定机构存在的不规范问题,广州中院建议司法行政部门要进行统一资质管理,规范医疗鉴定的程序,确保质量。另外还可以推广异地鉴定机构,通过远程网络视频进行鉴定的模式,确保鉴定机构的中立性。

向金华认为,广州可以指定基层一两家法院集中管辖一审医疗纠纷案件,设立专门的医疗纠纷审判庭。探索医学专家辅助庭审,当人民陪审员等。除通过司法审判解决医疗纠纷外,广州中院还建议建立医疗调解等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。

采写:南都记者 吴笋林 通讯员 马伟锋